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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一定要找到真愛才結婚」朋友語重心長的對我說這句話。

「被愛是幸福,愛人是痛苦,不一定要嫁最愛,但一定要嫁對你好的人」

「愛情不重要,麵包還是比較實際」以上兩句話,是我娘20多年來,

三不五時就耳提面命一番的基本定律。

 

愛人好?被愛好?這個問題就像雞生蛋、蛋生雞一樣的無解

也許對於幼幼班的我,這個問題太艱澀,

就像口香糖一樣,在口中反覆咀嚼,卻還是嘗不出愛的滋味

 

愛一個人很痛苦嗎?

我只知道,當我喜歡上一個人的時候,

在我還不求任何的回報,可以因為一句話一個小動作而雀悅不已時,我是快樂的

 

被愛真的是幸福嗎?

如果自己不愛對方,對於對方的一股腦的熱情能回報的只有感謝

甚至於被對方鍥而不捨的苦苦糾緾,幸福反而變成一種負擔

 

怎麼樣知道眼前這個人就是自己的最愛?

是不是要在頭頂上安裝的雷達探測器,在茫茫人海中尋找那千萬分之一的機率?

還是要在胸口貼上複雜的心跳偵測器,用心跳的頻率來認定愛一個人的程度?

即使電達掃射出異常光點,偵測器出現不尋常的跳動

誰又知道會不會有更強烈的光點、會不會有密集的跳動?

 

我想,還是把握眼前所擁有的幸福吧!

能在茫茫人海裡不靠雷達、不用心跳偵測器

就找到心靈契合的那個他()

千萬要珍惜這得來不易的幸福

別讓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懊悔發生在自己身上

知道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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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芙洛斯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